山西省市监局2022年第3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

  近期,山西省市监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,抽取餐饮食品、蛋制品、淀粉及淀粉制品、调味品、豆制品、方便食品、蜂产品、糕点、罐头、酒类、粮食加工品、食糖、特殊膳食食品、肉制品、乳制品、食用农产品、蔬菜制品、薯类和膨化食品、水产制品、饮料和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21大类食品 892批次样品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:合格样品888批次、不合格样品4批次。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如下:

 

  一、晋城古书院工贸有限公司万德福龙湾店销售的、标称山西山里泉养蜂专业合作社生产的滴滴小蜜(土蜂蜜),其中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〔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)。山西山里泉养蜂专业合作社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,抖客网,并申请复检;经石家庄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,维持初检结论。

 

  二、大同市古都之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、标称山西不老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泉井山西陈醋(酿造食醋),其中不挥发酸(以乳酸计)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(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)。

 

  三、山西吉隆斯商贸股份有限公司怀仁家家利超市销售的、标称山西家家利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生产的绵白糖,其中还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。山西家家利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,并申请复检;经河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,维持初检结论。

 

  四、晋中市榆次区雄杰超市销售的、标称山西省代县代康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酒,其中氨基酸态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。检验机构为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(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)。

 

 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我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。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公告的不合格食品,可拨打12315投诉曝光。

 

  特此通报。

 

  附件:   附件1: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.doc

 

     附件2: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息.xls

 

     附件3: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息.xlsx

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3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

原标题:【山西省市监局2022年第3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报
内容摘要:近期,山西省市监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,抽取餐饮食品、蛋制品、淀粉及淀粉制品、调味品、豆制品、方便食品、蜂产品、糕点、罐头、酒类、粮食加工品、食糖、特殊膳食食品 ...
文章网址:https://www.doukela.com/xuetang/161559.html;
免责声明: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。文章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。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,请与我们取得联系,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。
上一篇:湖北省市监局关于征求《“湖北精品”认定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告
下一篇:福建省市监局2022年第3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